企业以工代训可获补贴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日前发布《关于落实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以工代训补贴的通知》。
对本市各类企业年内新吸纳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四类重点人员”就业的,按照吸纳人数和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高每人可补贴1800元。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各类企业的以工代训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高每人补贴600元,每家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据介绍,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要求企业于2020年年内新吸纳“四类重点人员”就业;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要求企业为2020年6月1日之后仍停工停业,即企业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同比下降70%及以上,且企业继续为员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来源:中国上海政府网站 转自于解放日报)
2020年7月28日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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